LeMétayer等人的以下论文解决了大众市场软件(MMSW)生产中一个重大而严重的问题中的一个技术问题,即MMSW的生产者缺乏责任。mmmsw是在公开市场上出售的软件,实际上是授权给消费者的。
导言部分正确地分析了这个问题。它正确地指出,“软件合同通常包括强烈的责任限制,甚至对提供者的损害豁免一个是他们的产品造成的。”作者正确地观察到,这种责任的缺乏“不利于高质量软件的开发,因为软件行业没有足够的经济激励来应用严格的开发和验证方法。”
必须强调的是,正在讨论的合同是关于MMSW的。这样的合同通常采用收缩包装的形式,或单击yes-to-buy的形式,最终用户许可协议(EULA),客户必须同意该协议才能接触或下载MMSW。该EULA通常规定,生产商只保证软件所提供的媒介和什么都不重要关于软件的功能,以及生产者的责任仅限于产品的成本,也就是说,你可以拿回你的钱。
虽然作者没有明确地这样说,但论文的合同不包括定制软件(BSW)的合同,该合同是为一个客户开发的,用于完成BSW的特定功能,该客户打算在BSW完成时成为BSW的唯一用户。在BSW合同中,生产商承诺提供特定功能,并同意在BSW交付延迟、功能缺失或实现错误等情况下承担责任。
MMSW合同和BSW合同的区别在于客户在合同谈判中的权力。对于BSW来说,客户拥有很大的权力,如果发现自己正在与一个不合理的生产商谈判,就可以去找竞争对手。对于MMSW,生产商制定了条款,其律师甚至在MMSW投放市场之前就已经编写了EULA。基本上,生产商会对顾客说:‘要么接受,要么放弃!’”
该文件引用了一些呼吁,要求mmmsw生产商保证其mmmsw的行为,并对其mmmsw的行为承担责任,就像消费机电设备制造商一样。在这些电话中,有一篇是我在2000年写的论文,比较了典型的大众市场消费电器(如吸尘器)和典型的MMSW的用户担保协议。在观察到我家里的电器比我电脑上的mmmsw更可靠后,我得出结论,电器制造商保证并承担责任,因为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法律要求他们这样做,而mmmsw生产商不保证任何东西,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法律没有要求他们这样做而且买家通过继续购买现有的MMSW来表示他们接受这种情况。
本文提出了一种在系统的涉众之间自动分配责任的方法年代为大众市场而设计。它描述了涉众年代包括S所需的任何硬件、软件和互联网提供的服务的用户和生产者。本文假设所有潜在责任的利益相关者年代签署了一份非正式协议,用自然语言表达。对于每一种特定的失败年代为了交付承诺的行为,非正式协议根据用户、硬件、软件和服务对失败的贡献在涉众之间分配责任。非正式协议基本上被转化为一个程序P,用集合论和谓词逻辑写成。当年代未能实现承诺的行为,受影响的客户寻求对该失败的赔偿,P执行以计算应支付给客户的每个责任涉众的损害赔偿份额。
如果非正式协议是用精确的法律风格写的并且小心使用了"如果" "然后" "和"和"或者"那么它的翻译就是P看似很简单。执行P检查导致故障的事件的跟踪,以确定是哪些组件或用户导致了故障,然后将责任分配给确定的涉众。本文给出了一个形式化的信息模型,这些信息必须在痕迹中才能进行识别和分配。这种跟踪检查是通过检查导致错误的执行的跟踪来查找错误来源的传统方法的扩展。这些痕迹都是消极的情景,b以及识别系统故障模式的传统方法c可以用来寻找这些消极的情景。
这是轻量级形式化方法的一个有趣的应用。1本文有意将责任的形式化模型设计得足够强大,足以形式化责任分摊协议,但不适用于形式化方法的传统使用,例如验证正确性。本文的技术似乎是可行的,应该有助于管理由多个涉众提供的组件构成的系统的责任。
a.文中使用了“损害赔偿”一词,既指法律上的失败所造成的损失,也指方言上的使用产品所造成的损害。
b。http://discuss.it.uts.edu.au/pipermail/re-online/2006-January/000219.html/
c。http://en.wikipedia.org/wiki/Failure_mode_and_effects_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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